上海钓鱼执法事件
最终政府还是承认了钓鱼执法的存在,并公开道歉。但很悲哀,这一切都是在巨大的社会舆论下才被迫承认的。
在我看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就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行为”,估计国内没有那家新闻机构敢说这样的话,但事实上大家有心知肚明。
我们的法制在不断健全,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这种对政府和执法行为也有明确法律约束的法律,不然出现这种事件最终以几句勉强的道歉就洗清了所有的罪孽,这是老百姓所不能接受但又无可奈何的。
公众享有对政府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这是当今世界所有最廉洁、高效的政府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美国(有争议),新加坡,香港,芬兰,加拿大等。我们不希望所有的事情发生以后最开始都是掩盖,最后的在巨大的社会舆论下才才不得不掀起它的盖头来。我们在酒后饭前笑谈周老虎,躲猫猫,钓鱼执法时,应多想想这些故事后面的悲哀!
衷心的祝愿祖国的明天会更好!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四, 十月 29th, 2009 at 7:00 下午 and is filed under 杂七杂八.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2 十月 31st, 2009 at 5:46 下午
钓鱼执法,真的很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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